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促进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是属于我们每一位消费者的节日。在这个日子里,我们不仅关注那些被曝光的侵权行为,还应将目光投向自身,学习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 消费本应是件快乐的事,但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噱头和潜在陷阱,我们有必要武装头脑,成为一名精明、理性的消费者。 品质消费,始于我们每一次明智的选择。这份指南,将从我们的视角出发,提供一些实用的消费锦囊。
01 避开消费陷阱 面对宣传诱惑,保持理性,凡是夸大功效、承诺“百分百见效”、诱导冲动消费的,都值得警惕。购买前,多查证商家资质,不被营销噱头带偏节奏。 选购商品,细看标签,看清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产品合格证明。对于来源不明、标签不全、没有资质标识的“三无”产品,价格再低也坚决不买。食品安全,就藏在这些细节里 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 线上消费,留存凭证,网购、直播下单时,务必选择正规平台,不轻易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收到商品后,第一时间验货,发现货不对板或质量问题,及时沟通并申请退换。尤为重要的是,订单截图、支付记录、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商家宣传页面等,都要妥善保存,这些都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
02 警惕新型套路 预付消费,谨慎充值,面对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大额充值享巨惠”活动,要按需消费,坚持“小额多次”原则,不盲目进行大额充值。 直播网购,理性“种草”,警惕直播间利用AI虚假宣传、大数据杀熟、低价引流等套路。对于“假一赔十”、“正品保障”等承诺,最好截图存证。 警惕“霸王条款”,在日常消费中,您可能遇到过“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禁止自带酒水”、“退团一律不退费”等条款。这些都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遇到此类情况,应理直气壮地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
03 依法维权步骤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04 315维权小知识之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提振消费信心,守护消费安全,不止在3·15这一天,更在于我们每一天的共同参与。希望这份指南能帮助您避开消费路上的坑,让您的每一次消费都充满信心与满足。祝您消费愉快,生活品质节节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