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江苏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联盟、现代冶金(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牵头起草的《绿色园区评价要求》、《零碳园区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详见附件),经立项、调研、起草后,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对两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表(附件3)纸质版邮寄至标准编写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请予支持。
联系人:蒋莉025-84490768
邮 箱:jsgt003@126.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58-2明御大厦7楼
附件1:《绿色园区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零碳园区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3:征求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