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打造“江苏精品”品牌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质委办〔2020〕8 号)、《关于深化“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2〕2 号)要求,加大钢铁类“江苏精品”品牌培育力度,持续打造钢铁类“江苏精品”品牌。现将深化开展钢铁类“江苏精品”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等重点任务,聚焦“531”产业强链计划,紧扣“双稳双提”(稳企强链、稳基惠民;监管提质、数字化提速)工作主线,以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主体进行重点培育。对于已纳入钢铁类“江苏精品”重点培育名单、未开展认证的企业由各设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结合企业认证意愿、认证条件等相关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重新推荐。对于未纳入钢铁类“江苏精品”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符合推荐条件和要求的,可结合实际补充推荐。被推荐单位除符合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钢铁类“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推荐遴选的相关条件外,制造业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2年以上,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生产资料类达到3.5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在各设区市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省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专家对所有被推荐产品或服务的经济、标准、质量、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论证,提出 2022 年钢铁类“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对各设区市未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补充推荐。钢铁类“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推荐遴选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对列入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将加大培育力度,在政策宣传、标准制定、认证实施等方面组织培训辅导和跟踪服务,打造更多的钢铁类“江苏精品”。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表(附件 1)及相关证明材料,含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产品(服务)标准情况表(附件 2)、推荐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 3)、推荐汇总表(附件 4)加盖公章后发送到邮箱:jsgt007@126.com。电话:18652992626、15855637976、159961638932.“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产品(服务)标准情况表4. 2022 年“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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