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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新改扩建钢铁、煤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022-04-24 16:15:25

来源:中国冶金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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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着力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方案》指出,“十三五”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取得新进展,如通过项目环评推动减少化学需氧量约46.8万吨、氨氮3.7万吨、二氧化硫19.0万吨、氮氧化物27.4万吨、烟尘排放量42.5万吨;将273.44万家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涉及年许可排放化学需氧量约470.80万吨、氨氮49.67万吨、二氧化硫560.65万吨、氮氧化物790.04万吨,等等。

《方案》指出,“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面临三大新挑战:制度体系有待健全,预防效能仍待提升,责任落实尚待加强。其中特别提到,一些地区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仍较强烈,新建项目呈现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流域上游和生态敏感区布局建设的态势;排污许可发证质量不高,证后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持证排污、依证排污尚未成为企业自觉等问题。

《方案》表示,“十四五”将做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升重点领域环评管理效能、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夯实基础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工作。其中特别强调,新改扩建钢铁、煤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在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等行业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落实产能替代、压减等措施;建立“两高”项目环评管理台账,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