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项目再次成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重点。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陆续反馈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省均存在不合理的“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问题。
山东省
一些地方“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
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的206个“两高”项目,有114个存在违规行为。济宁市、泰安市分别违规建成焦化产能260万吨/年、400万吨/年。省工信厅既不努力控制新增违规产能,也不下力整治既有违规产能,甚至提出以产量控制代替产能压减,但也未有效落实。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停产封存的鑫华特钢违规产能被用于其他新建项目的产能置换。2020年以来,山东宇信铸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违规生产和销售炼钢生铁及铁水72万余吨。临沂市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违规生产炼钢生铁104万吨。
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展缓慢 应于2020年底前开工的10条铁路专用线仅4条开工建设。部分地方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把关不严,焦化行业瞒报煤炭消费数据问题突出。菏泽市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改造”之名规避焦炉关停等要求。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滞后 截至2021年7月完成比例不足40%。淄博市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有90个物料储罐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湖北省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 “十四五”期间,湖北省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因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新增能耗达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有关单位橙色预警。 “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黄石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新增能耗约494万吨标准煤,远超拟下达该市的控制目标。 黄石市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大冶市灵成产业园的8个“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为推进“两高”项目建设,甚至在煤炭替代上弄虚作假,将因更改统计名称而退出统计库但实际并不使用煤炭的企业作为煤炭替代来源。 广东省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冲动仍然存在 四川省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 截至2021年7月,已规划的32个重点用能工业项目新增能耗892.2万吨标准煤,其中已开工和建成的20个项目新增能耗670.9万吨标准煤,远超该市“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381万吨标准煤的预计控制目标。 部门履职尽责不力。 省经信厅指导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不到位,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问题、成都市320万吨钢铁产能置换问题,至督察进驻时未完成整改却已验收销号。 尾矿库环境问题整治不力。 攀枝花市监管不到位,虹亦仓储服务、米易元通铁钛等公司相继在长江重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违规扩建尾矿库。某钢铁公司擅自将洗选尾矿排入不具备接纳条件的牛场坪尾矿库。绵阳市平武县易家沟尾矿库、平驿铅锌矿尾矿库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从上文中可以看到,问题集中出现在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出现了项目盲目上马、未批先建等违规情况的发生。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正成为当前节能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202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提出,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求各地要建立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明确处置意见。生态环境部网站也发布的《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吉林省 一些地区文件照搬照抄工作敷衍。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长春、吉林等市部分县(市、区)编制“十四五”规划时降低标准,放松绿色生态类指标要求。松原市、长春德惠市印发的有关文件照搬照抄,工作敷衍应对。辽源市东丰县临时编造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应付督察。通化市辉南县明知龙堡森林度假村项目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且侵占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仍建立包保机制强力推动。 “两高”项目管控不力。 辽源市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炼焦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其中一期60万吨/年炼焦项目于今年1月正式投产,项目未按要求建设烟气脱硝等设施,炼焦废气长期直排。2018年以来,该企业新建的13个项目均存在违法建设或投产问题。白城市吉林梅花氨基酸高耗能项目能耗减量替代承诺落空,淘汰和技改等措施均未落实。白山市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形成年产60万吨焦炭生产能力。一些地方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到位。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擅自将450立方米高炉扩容至660立方米,并租赁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早应淘汰的3台小高炉违规生产铁水炼钢。
松辽流域治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管网建设改造严重滞后。“十三五”时期,9个市州有7个未完成新建污水管网任务,吉林、辽源、白山3市仅完成10%左右,合流制管网改造任务也推进滞后。 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明显。长春市南部、西部、北郊污水处理厂和白山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临时应急处理设施效率较低。 此外,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不力。 吉林生态保护问题仍较为突出。

盲目上马“两高”项目以及管控不利有哪些表现?其背后原因又是什么?以下对5省的反馈报告进行了梳理。
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全国节能形势十分严峻。”这是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指出的问题。 其中,广东省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四川省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为二级预警;山东、吉林、湖北3个省为三级预警。按照要求,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地区,今年暂停除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外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 可见节能形势十分严峻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在“两高”项目上管控不力,从某种程度上这也与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问题不谋而合。 而梳理反馈意见不难发现,“两高”项目的问题,非常突出的是“未批先建”。 如湖北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吉林省辽源市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新建的13个项目均存在违法建设或投产问题。广东省2020年以来121个在建或建成用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中,未经节能审查的达42个,占34.7%。四川省乐山市2020年以来在未通过节能审查情况下,默许夹江县华兴陶瓷有限公司高端墙地砖陶瓷生产线技改扩建等16个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 此外,一些地方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甚至不乏弄虚作假的问题。 如山东省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的206个“两高”项目,有114个存在违规行为。湖北省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为推进“两高”项目建设,在煤炭替代上弄虚作假,将因更改统计名称而退出统计库但实际并不使用煤炭的企业作为煤炭替代来源。广东省阳江市将已经基本建成的阳春正达实业年产25万吨不锈钢板加工项目,虚报为未开工拟建项目。 还有一些地方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 如吉林省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擅自将450立方米高炉扩容至660立方米,并租赁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早应淘汰的3台小高炉违规生产铁水炼钢。山东省东营市列入清单管理的19个地方炼油项目均为违规备案建设,涉及产能6040万吨/年。清单外的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违规新增炼油能力360万吨/年;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常减压装置,均属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 “十四五”开局之年,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成为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的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陆续出台文件,引导“两高”项目低碳绿色转型发展。 之所以如此重视,是因为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仅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更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 源头防控是治本之策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仅是今后各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内容,也成了秋冬大气污染攻坚重点任务。 10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中,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新内容,位列十项主要任务之首。 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调坚持系统谋划、源头治理一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也更加突出源头防控。背后的指导文件正是《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这份今年5月,由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文件,围绕严把审批关、准入关和监管关,明确了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引导“两高”项目低碳绿色转型发展。 其原因不难理解,因为源头防控才是治本之策。 对于地方而言,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从三个层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首先,要立足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做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克服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政绩冲动。越是面临困难挑战,越要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其次,要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通过督察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要严格“两高”项目审批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加强源头把控。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压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 最后,要立足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始终保持严的基调,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紧盯发现的问题整改,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持续传导压力,坚决遏制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 当然,督察不是不让项目上马、不让发展,而是要通过遏制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走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通过督察使得一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被叫停,一批绿色产业加快发展,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得到实施,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