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国环规气候〔2026〕1号,下称2026新方案),首次将发电行业与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非电行业的配额方案整合印发。此前,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对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作出部署,钢铁行业正进入「节能与降碳并重」的新阶段,配额方案的年度衔接正是这一导向在市场机制上的具体落地。
钢铁行业自2024年度起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到2026年度已形成「三年三案」的衔接格局。对钢铁企业而言,2026新方案需要重点关注三件事:一是产线「建与退」的配额规则明确了,新投产产线当年即纳入、关停产线有了清缴通道,明确年度核定配额量与经核查的实际碳排放量相等;二是主体分配规则延续稳定下的几处微调;三是自备电厂与煤气发电首次与钢铁工序「同台」呈现。以下逐一解读。
一、先理清:钢铁企业2024—2026三个年度的分配方案
钢铁行业的配额分配分三个年度、按两份文件衔接执行以及发电行业方案管自备电厂:

对应到钢铁企业自身,三个年度的配额分配方式各有安排:

钢铁企业2024、2025年度配额按2025三行业方案执行;2026年度配额按2026新方案执行;自备电厂发电配额自2021年起即按历年发电行业方案执行。自备电厂按2025年、2026年配额按照2026新方案执行。
二、第一件事:产线的「建」与「退」,配额规则首次明确
钢铁产线始终处于动态调整之中—新产线投产、老产线技改、落后产线拆除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产线一建一拆,碳排放口径随之变化,配额怎么算?2026新方案第一次给出了明确答案。
(一)新投产产线:2026年起当年纳入,按实际排放等量分配
2026新方案将「当年新投产机组、生产线、工序」列入特殊情形,明确「其年度核定配额量与其经核查的实际碳排放量相等」。即2026年起,新投产的高炉、转炉、轧线在投产当年即可获得配额,排多少、核多少,分配多少。
(二)拆除与关停产线:等量分配+配额发至省级账户协助清缴
「对于配额核定前关停的企业(包括存在机组、生产线、工序关停的企业)其配额发放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账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注登机构协助完成清缴。」
产线在配额核定前拆除、关停的,按实际排放量等量核定配额,且配额不发给企业、而是发至省级登记账户专门用于协助完成清缴—既堵住了「产线已拆、配额照拿」的漏洞,也解决了关停主体无力自行履约的操作难题。
(三)对钢铁企业的四点含义
投产节奏可与配额规则联动:2026年投产的新产线当年即可获得与实际排放相等的配额,首年碳成本可预期、可测算;
拆除时点影响配额归属:产线在「配额核定前」完成关停拆除的,适用等量分配+省级账户协助清缴通道,企业无需自行处置配额资产;
产能置换项目要算「碳账」:旧线拆除与新线投产若在同一年度,退出端等量清缴、新建端等量分配,两端衔接顺畅;
变更核定窗口放宽至10个工作日,产线投产、关停涉及的核查数据变更,企业有更充分的时间完成申报与确认。
三、第二件事:主体规则延续稳定,留意三处微调
1. 强度系数法与分档完全沿用
2026年度钢铁行业配额计算单元仍为钢铁企业法人或钢铁联合生产企业,碳排放强度系数法沿用,α与偏离度X的分档与完全一致:

偏离度公式仍为X = (BPs − Is) / BPs × 100%,重点工序口径仍为炼铁、烧结工序。已建立的强度系数规则表可直接沿用至2026年度。
2. 直接排放口径扩展:含碳产品隐含排放
2026新方案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的直接排放范围由「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扩展为「消耗化石燃料、工业过程和含碳产品隐含排放」。2025三行业方案并未包含「含碳产品隐含排放」表述。
含义:钢铁长流程企业涉及含碳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需对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中的口径,重新核对核算边界与数据上报口径。
3. 预分配比例:70% → 50%(弹性上限)

预分配比例由固定的70%调整为上限50%的弹性机制。企业到手预分配配额减少,对配额缺口预估与资金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多退少补」的调整量也随之压缩。
4. 两条新增等量分配情形
· 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HyCROF):采用该低碳冶金工艺的钢铁长流程企业,年度核定配额与经核查实际排放量相等—钢铁行业首条写入方案正文的工艺性等量分配条款;
· 2.6万吨门槛:经核查当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下的企业,等量分配。
四、第三件事:自备电厂与煤气发电(钢企的另一本碳账)
钢铁企业自备电厂自2021年全国碳市场开市起即纳入发电行业管理,2023、2024发电方案亦明确重点排放单位是「拥有发电机组产权的单位」。只是2025三行业方案只覆盖钢铁工序排放,自备电厂不在其列,形成「工序归三行业方案、电厂归发电方案」的双轨格局。2026新方案首次将二者整合印发,钢铁企业的工序配额与自备电厂配额首次「同台」呈现。
(一)供电基准值:逐年收紧,燃气机组持平

(二)供热基准值:同步下降
对承担对外供热(含工业供汽)的钢铁自备电厂,供热配额按供热基准值单独核算

单位:tCO2/GJ。燃气供热基准值保持稳定。钢铁企业自备电厂(主要指燃气机组)若有对外供热业务,供热部分的配额空间维持不变。
(三)调峰修正系数:适用范围收窄,补偿更精准
调峰修正系数是发电配额分配中除基准值外最重要的参数。2026新方案对其进行了明显调整,与2023、2024发电方案对照如下:

阈值从65%收窄至50%,意味着负荷率在50%—65%区间的机组将不再获得调峰修正,配额相对减少;只有深度调峰机组仍享受补偿。钢铁企业自备电厂(燃煤电厂)若因配合工序生产波动而长期低负荷运行,应重新测算自身负荷率所处区间,评估配额影响。
(四)两级豁免机制
机组豁免:燃气机组初始配额小于经核查排放量时,补发「经核查排放量−初始配额量」差额,补发后核定配额=经核查排放量;
单位豁免: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低于经核查排放量80%时,补发至80%,使履约缺口率不超过20%。
(五)钢铁煤气发电的「等量分配」边界
2026新方案延续发电行业特殊情形框架,列明按「年度核定配额=经核查实际排放量」处理的情形。其中直接对应钢铁企业煤气发电的有:

关键含义: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均属「自产二次能源」。自备电厂若仅以煤气为燃料,或年度混烧煤气热量占比超过10%,配额即按实际排放量等量核定,缺口风险显著下降——这是钢铁企业煤气综合利用发电最直接的政策红利。
六、对钢铁企业的3条实操提示
1. 把产能计划与配额规则放进同一张表
凡2026年有新产线投产、老产线拆除或工序关停计划的企业,建议将「投产/拆除时点、当年度预计排放量、适用情形(常规系数法/等量分配)、配额归属(企业账户/省级账户)」四要素纳入投资与生产计划统一测算,避免「产线建完了才发现碳账没算」。
2. 建立「工序 + 自备电厂」的整合碳台账
2026新方案将工序配额与自备电厂配额纳入同一框架,企业应建立覆盖「炼铁/烧结/炼钢/轧钢工序 + 自备电厂发电机组」的统一碳数据台账。自备电厂适用基准法(基准值×发电量×调峰修正系数,对外供热另按供热基准值核算)与两级豁免,与工序的系数法逻辑不同,建议作为独立子模块测算,并重新核定机组负荷率是否落入50%—65%的「修正失效区间」。
3. 盯紧煤气混合比例与核查变更两个「数据闸口」
自备电厂年度混烧煤气热量占比是否跨过10%门槛,直接决定配额测算口径(基准法 vs 等量分配);新投产、关停产线涉及的核查数据变更,适用10个工作日重新核定窗口。煤气结构台账、热量数据、产线投退证明与第三方核查证据链,是配额核定的核心支撑,建议提前做好年度归集与内部审计。
七、结语
2026新方案对钢铁行业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三件事:产线「建与退」首次有了明确的配额安排,主体规则延续稳定、三处微调,自备电厂与煤气发电的边界清晰落地。基准值逐年收紧、调峰补偿精准化、预分配比例下调,共同指向「节能与降碳并重」阶段配额分配的收紧与精细化导向。
对钢铁企业而言,2026年度碳资产管理的关键词是「整合」—整合产能决策与配额测算、整合工序与自备电厂的数据台账、整合核查应对节奏。冶金工业信息中心将持续跟踪钢铁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政策演进,围绕碳管理体系认证、配额核算、排放核查、数据平台建设等议题推出系列解读与支持,助力行业高质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