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评审专家组审查通过,由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行业协会、江苏钢铁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 《零碳(近零碳)储气库评价要求》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编制要求,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原文如下:

2026年08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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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0:20:15
来源: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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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评审专家组审查通过,由中国船级社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行业协会、江苏钢铁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 《零碳(近零碳)储气库评价要求》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编制要求,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