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64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反倾销案以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反补贴案的反规避调查作出终裁,裁定涉案产品通过增加孔洞进行了轻微改变出口到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改变后的产品描述如下:由碳钢或其他合金钢制成的特定电阻焊缝管及管材,涉及澳大利亚税号7308.90.00.65项下的产品,涵盖圆形及非圆形空心型材,包括带非平端的圆形或椭圆形空心型材,如螺纹端、扩口端、斜切端,以及在型材末端或全长范围内带有孔洞(包括通过钻孔、冲孔、穿孔、切割等方式制成的孔洞)的型材。涉及以下出口商:中国出口商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Dalian Steelforce Hi-Tech Co.)、天津友发钢管有限公司(Tianjin Friend Steel Pipe Co., Ltd)、天津瑞通铁业有限公司(Tianjin Ruitong Iron and Steel Co., Ltd)、罗斯威尔有限公司(Roswell S A R L Limited)以及马来西亚出口商Alpine Pipe Manufacturing SDN BHD.。措施自2025年9月4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