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 见》及总局、省局质量强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质量在促 进企业做强做大做优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千企 提质”质量强企梯度培育计划。通过健全“三级联动、精准赋能、 梯次递进、动态调整”的培育机制,精准施策、靶向帮扶,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从合规运行迈向卓越绩效,培育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形成大中小 企业协同共进、质量能级整体跃升的良好格局。 围绕企业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创新能力等方面,开展企业分级评价,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培育库。省局重点培育卓越型企业、市局重点培育成长型企业、县(区)局重点培育初创型企业,各级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畅通企业有进有出、梯次递进的入出渠道。 (一)卓越型企业 1. 入库标准与培育目标。主要面向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高, 质量创新能力突出,品牌影响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具备争创国家级质量奖及行业质量标杆实力的企业。通过推进此 类企业打造卓越质量文化,输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引领产业链 上下游质量协同提升,树立行业质量标杆。 2. 培育内容。针对卓越型企业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可能面临的 缺乏系统性总结、可推广性不足等问题“一企一策”开展培育工 作,重在提炼与输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特色质量管理模式, 如基于数智驱动的全链路质量生态体系,并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 水平评估,识别数字化与智能化短板;探索AI赋能质量管理,引 入机器学习预测质量风险、图像识别辅助在线检测、自然语言处 理分析客诉文本等先进手段,推动质量决策从事后分析走向预知 防控与自适应优化,实现质量管理的系统性跃升与引领性示范。 (二)成长型企业 1. 入库标准与培育目标。主要面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 效,质量效益良好,在区域或行业内具备一定竞争力,有争创省 级政府质量奖和品牌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在此类企业中推广先 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开展质量攻关、质量创新,强化品牌建设, 提升质量管控和风险防范能力。 2.培育内容。通过引入先进质量工具(如FMEA、SPC、QFD、 六西格玛等),提升问题预防与系统改进能力,并逐步建立质量成本管理机制,通过识别预防、鉴定与内外部损失成本结构,引 导资源向高价值质量活动倾斜。同时,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能力 提升,包括QMS系统部署、质量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建设等,实 现质量过程可追溯、异常可预警、改进可量化,助力企业从“人 治”向“数治”转型。 (三)初创型企业 1. 入库标准与培育目标。主要面向具备基本质量管理体系, 有较强质量提升意愿,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完善质量管理基础,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推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完善,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夯实质量发展根基。 2. 培育内容。重点开展质量状况诊断,识别关键业务流程与 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完善符合企业规模与实际运行能力的质量体系;通过案例培训、岗位质量责任界定等方式增 强全员质量意识,结合实操指导提升一线人员及管理团队的质量 执行能力,推动形成“从源头抓质量、从过程控风险”的质量文化。 2026年7月15日前,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企业通过对照自评 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价,确定所属类型以及本企业质量提升需求,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自评表,市局统计汇总后,将卓 越型企业清单上报至省局(成长型和初创型培育库由市局及县 (区)局统计管理,无需统一上报)。 2026年8月1日前,省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定,确定卓越型入库企业,成长型、初创型由市、县(区)局审 查确定。 2026年8月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入库企业开展培育工作。 根据企业发展阶段与质量提升需求,匹配差异化的质量提升政策、 资源与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案例。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强企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及企业实际情况,广泛动员。工作中 严守纪律要求,遵循企业自愿原则,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 用,不得摊派指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省局联系人:刘倩茹,联系电话:025-85537865,电子邮箱: jgjzlfzc20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