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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钢》系列六项国家标准预审会顺利召开

2026-07-01 09:53:01

来源:钢铁标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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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30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在承德市组织召开了《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5部分:耐候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六项国家标准预审会,来自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等39家单位的近70名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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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由全国钢标委基础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持。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标准编制组对《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修订GB/T 34560.1-2017)、《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700-2006,GB/T 3274-2017,GB/T 3524-2015,GB/T 14292-1993,GB/T 34560.2-2017)和《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34560.6-2017,GB/T 28414-2012)进行了汇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标准编制组对《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1591-2018,GB/T 34560.3-2018)和《结构钢 第5部分:耐候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4171-2008,GB/T 34560.5-2017)行了汇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标准编制组对《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16270-2009,GB/T 28909-2012,GB/T 34560.4-2017,GB/T 36171-2018)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对以上六项国家标准开展预审,通过细致讨论完善了标准内容,为后续审定及结构钢标准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此次将结构钢领域16项现行标准整合为《结构钢》系列六项国家标准,是对国家标准体系优化任务的具体落实,将有力推动基础领域标准体系的建设。《结构钢》系列标准以"1部通用通则+5部专用技术条件"的模块化架构,结束了此前标准林立、内容交叉重叠的局面,让生产企业与下游用户选材、验收有了统一的权威依据。新标准修改采用ISO 630国际标准,既全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牌号体系、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又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内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确保标准既先进又可行。这一整合修订将有力提升中国结构钢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加严元素控制等举措,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制造工艺,为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