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Non-alloy Steelor Other 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Ltd.)、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Steel Co.,Ltd.)、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Steel Co.,Ltd.)、武汉钢铁有限公司(Wuhan Iron and Steel Co.,Ltd.)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40.77%(从价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Steel Co.,Ltd.)和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Qian'an Iron and Steel Company)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19.18%(从价税),敬业营口中板有限公司(Jingye Yingkou Medium Plate Co.,Ltd.)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6.99%(从价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Han Steel Group Hanbao Iron and Steel Co.,Ltd.)、河钢集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HBIS Laoting Iron and Steel Co.,Ltd.)、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Xinyu Iron and Steel Co.,Ltd.)、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Bengang Steel Plates Co.,Ltd.)、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Works Co.,Ltd.)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Nanjing Iron and Steel Co.,Ltd.)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25.80%(从价税),中国其他生产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47.92%(从价税)。日本出口商/生产商Nippon Steel Corporation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44.95%(从价税)、日本其他生产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57.23%(从价税)。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24.20%(从价税)。涉案产品为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无论是否成卷,热轧后未进一步加工:包括酸洗和涂油、热轧、未包覆、镀层或涂层(不锈钢和晶粒取向硅电工钢除外)。涉及南非税号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2、7225.30和7225.40的项下的产品。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5年2月13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