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40号)要求,在设区市核实报送名单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现场核查情况,确定了江苏省2026年度发电、钢铁、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附件),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气候处)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人:陈月华,联系方式:025-58527566,chenyh@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29日 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