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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实施,企业标准工作的新风险和新机会

2025-09-18 10:41:31

来源:标准与标准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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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背景与意义

该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了1990年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体现了国家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导向。其核心目的是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与企业实际运营密切相关。

二、企业标准化的基本定位与原则

1、企业标准定义(第三条):

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为统一技术、管理、工作要求而制定的标准,具有内部规范性和对外声明性。

2、基本原则(第四条):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质量提升。企业应主动承担标准化主体责任,推动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相结合。

三、企业标准化的核心任务(第五条)

企业需完成以下任务:

  • 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 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建立并完善标准体系;

  • 开展内部监督与持续改进;

  •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国际竞争力。

建议:企业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岗位,建立标准化制度,定期开展培训。

四、企业标准的制定要求(第八条–第十二条)

  • 合法性: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 先进性:鼓励对标国际、国内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

  • 科学性:标准中应明确试验、检验、评价方法,确保可操作、可验证。

注意:企业标准编号规则(第十三条)需严格遵循“Q/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份号”格式。

五、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 公开内容:必须公开所执行的标准编号、名称,以及功能指标、性能指标及其检验方法;

  • 公开时机:在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完成公开,变更时及时更新;

  • 公开平台:鼓励通过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可追溯、防篡改。

风险提示:未公开或公开不实将面临通报、公示等处罚(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六、监督与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 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 拒绝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通报;

  • 未公开标准、标准编号不规范、自我声明不实等行为,将面临责令改正、公示甚至废止标准的处理。

建议:企业应建立标准合规性内审机制,定期自查自纠。

七、激励与支持措施(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 标准创新型企业认定;

  • 标准“领跑者”制度;

  • 标准融资增信、信贷支持;

  •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

  • 国际标准化参与鼓励;

  • 标准化人才培养与课程建设。

机会点:企业可积极申请成为“标准领跑者”,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八、实施建议

  • 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与流程;

  • 定期开展标准复审与更新,确保标准的先进性与适用性;

  • 加强标准信息公开管理,避免合规风险;

  • 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

  • 注重标准化人才培养,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总结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不仅是一部规范性文件,更是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企业应主动适应新规要求,将标准化工作融入战略发展,实现技术、专利、标准的联动创新,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