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人工智能发展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加快以标准提升引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和全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规划,以标准化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示范区。
到 2027 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 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50 项以上,其中服务 16 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标准不少于 20 项。建成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30 项,重点产业链标准应用覆盖率达到 85%以上,形成体系完备、应用广泛、示范效应显著的人工智能标准先行区。 系统布局、衔接协同。系统构建纵向“基础—技术—应用—治理”四级架构,横向形成八大模块协同联动的标准群,确保与国家体系在结构、技术和治理方面有效衔接,体现江苏特色与适应性。
需求牵引,急用先行。优先覆盖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关键场景,推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标准先行落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协同推进、动态优化。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鼓励多方联合攻关与应用推广,建立年度评估与滚动修订机制,确保标准体系动态更新与持续优化。
区域协同、特色引领。加强长三角区域标准联动,围绕数据分类、智能接口、网络安全等领域共建标准群,依托江苏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引领性的地方标准,推动成果转化为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标准话语权。
原文阅读: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5/9/2/art_78964_1163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