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5〕11号)要求,支持融资租赁行业更好发挥“融资+融物”金融服务功能,近日,省财政出台《江苏省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引导融资租赁行业加力支持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方案》明确对我省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直租项目相关支出给予年化2个百分点贴息。在完善制度设计上,突出降本增效。《方案》要求,对同时符合“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倍”以及“年化内部收益率(IRR)不超过8%”两个要求的租赁业务进行贴息,可积极引导租赁行业降低利率,缓解承租企业融资贵问题。在提升政策效率上,突出免申直达。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按要求自主开展业务并提交贴息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清单拨付贴息资金,租赁公司在收到贴息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承租企业。全程不需要承租企业提供任何申报材料,有效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在财政金融联动上,突出政策协同。《方案》明确,同一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制造业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贴息;获得贴息的融资租赁项目,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省级担保等政策支持以及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