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式公布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名单,永钢集团成功上榜。

成立以来,企业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在资源整合、作用发挥、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等方面展开积极探索,在全面深入持久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彰显了“永钢力量”。 坚持“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理念,依托产业、资金、人才等优势,支持新疆巩留县、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库尔干村等民族地区发展,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结出硕果。 坚持“五湖四海”的用人策略,广泛吸纳贵州、云南、新疆等地民族同胞就业,实现企业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同频共振。目前,企业共有少数民族员工221人,包含汉、满、蒙、彝、傣、回等19个民族。此外,企业还在永联村免租金辟出场所,吸纳库尔干村村民前来开办民族特色餐饮店。 多年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截至目前,已获“中华慈善奖”、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创建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红石榴家园”、第一批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 未来,永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关注关心好企业各族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凝心聚力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