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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产能将控制在1亿吨左右!大力推进钢企整合重组,加快钢企退城搬迁!

2023-01-19 14:24:41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今日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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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组织制定上报了《河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并附整改任务详细清单,其中共含63项整改任务,其中涉及钢铁类任务11条,整理如下:




1


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办法不多,部分地区“一钢独大”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二)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提升去产能成果,完善法治化、市场化去产能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规定,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武安鑫山钢铁、宣化钢铁、华瑞(邯郸)铸管退出产能,逐步完成唐山春兴特种钢、唐山德龙钢铁、邯郸兴华钢铁兼并重组,加快实施邯钢老区和邢钢退城搬迁,力争2022年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特钢和铸造用生铁企业的高炉除外)。制定实施全省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工作方案,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2%以上。

(三)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源结构低碳安全转型,大力削减煤炭消费,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公转铁和港口“水铁联运”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3%以上,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接入铁路线比例达到80%,接入铁路专用线企业大宗货物采用清洁低碳方式运输占比达到80%。




2


唐山市钢铁产能居高不下,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时指出应加大钢铁产能压减力度,河北省整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压减到1亿吨左右。经核实,截至2020年年底唐山市仍有钢铁产能1.17亿吨。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统筹考虑“六稳”“六保”工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钢铁行业平稳运行,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巩固提升钢铁去产能成果,到“十四五”末,将现有钢铁产能(以炼钢产能计)控制在1亿吨左右。

(二)严格执行国家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确保新建钢铁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可降低产能置换比例情形除外)。加快产能减量置换项目建设,及时退出置换装备,严控钢铁产能总量。

(三)大力推进钢铁企业整合重组,加快钢铁企业退城搬迁,推动实施减量置换。

(四)落实国家钢铁产能、产量“双控”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安排,确保完成下达唐山的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钢铁项目坚决予以整改。




3


部分企业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张家口市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关停后,原有部分产能转移给新建的唐山市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乐亭钢铁已于2021年建成投产,但宣化钢铁未按产能置换要求对设备进行拆除,以停代拆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


(一)省国资委组织成立宣钢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拆除施工和安全保障方案,对可利旧设备实行保护性拆除。2022年9月底,完成3#120吨转炉拆除;2023年5月底,完成1#120吨转炉和3#2000立方米高炉拆除。

(二)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备案管理意见,2022年10月底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钢铁企业产能置换装备排查方案,全面排查问题,对发现问题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4


邯郸市新金钢铁有限公司2014年违规建设一座600立方米高炉,实际未建成投运。2016年为保留被纳入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的450立方米高炉,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化解产能任务,并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虽多次现场检查,但对企业“偷梁换柱”行为视而不见,确认其完成化解产能任务。



整改措施:


(一)对奖补资金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二)加大监管力度,邯郸市全面梳理化解产能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制定方案,全面排查问题,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建立市县乡三级日常巡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实行月督导、季汇报、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


2021年,邯郸市新金钢铁有限公司、烘熔钢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节能审查和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分别违规新建1260立方米、158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年、137万吨/年。这两座违规建设高炉虽然已在2022年2月督察暗访后整改,但违规行为长达数月,当地相关部门竟称毫不知情,监管责任严重缺失。



整改措施:


(一)未批先建高炉整改到位。

(二)2022年10月底前,邯郸市制定方案,对钢铁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台账,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三)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6


部分钢铁企业存在实际产量大于设计产能问题。唐山市德龙钢铁公司设计炼钢能力192万吨,2020年、2021年实际钢坯产量为260万吨、234万吨。


整改措施:


(一)对德龙钢铁产能、产量进行核查,动态监测、科学指导,避免随意扩大产量。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控制粗钢产量的有关政策,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钢铁产业布局,加强钢铁产量调控,合理分配有关市粗钢产量压减指标,并督促各市分解落实到企业,确保完成下达的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三)2023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钢铁企业产能产量管理规范,根据环境容量科学控制钢铁产量规模,形成钢铁产量管理有效机制。




7


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指出河钢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的1000立方米高炉淘汰不到位。该高炉2011年就应关停,一直违规生产,督察指出后才封停但未拆除。此次督察发现,河北省和邯郸市已将其列入2018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其产能不能用于置换,但企业仍于2019年违规将该1000立方米高炉用于旧厂区搬迁产能置换,作为正在建设的新厂区置换产能指标来源之一,相关部门和上级公司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


(一)制定与邯钢公司1000立方米高炉等量产能退出方案,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邯郸市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压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去产能不力、虚假置换产能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建不符等违规建设问题和隐患,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8


国家《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到2020年全国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河北公路货运比例仍高达85.8%,大宗货物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60%,接入铁路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仅占45.1%。列入国家重点任务的55项铁路专用线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建设,但目前仅完成17项,15项进行了调减,23项延后到“十四五”期间。


整改措施:


(一)对列入国家重点任务的55条铁路专用线全面梳理、分类推进,能够继续实施的,加快推进,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建设任务;确实无法实施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按程序申请变更或调减。

(二)加强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制定河北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于整改问题中涉及的港口集疏运、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纳入实施方案统筹推进。

(三)对重点监测的大宗货物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进行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三个台账”,动态掌握铁路专用线接入情况及清洁低碳运输占比情况。积极推动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挖掘已建成铁路专用线潜能,鼓励企业积极对接合作,促进共建共用,进一步提高接入比例和已建成铁路专用线的利用率。

(四)加快公转铁项目实施,坚持分类推进,对在建项目重点抓实施进度,对已核准项目重点抓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善工作,对前期项目重点抓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达到时序进度,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9


首钢迁安矿区至曹妃甸港的水曹铁路2020年已完工,一直未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


积极与国铁集团、北京铁路局对接沟通,就开通运营方式达成一致,完成开通手续办理。




10


邯郸市9条铁路专用线列入国家重点任务,应于2020年完成,目前仅武安市阳邑发煤站铁路专用线建成运行,河北太行钢铁等3条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其余5条尚未开工。



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5条未建成铁路专用线路建设;力争2023年6月底,邯郸国际陆港有限公司1条铁路专用线具备铺轨条件,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1条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2025年12月底,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2条铁路专用线建设完成;对中铁加伦邯郸LNG物流园1条铁路专用线按程序报批销号。

(二)对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强化供需衔接,统筹铁路专用线合理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11

安丰钢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应于2021年年底建成,至今未开工。秦皇岛市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应于2021年投运,至今未建成。


整改措施:

(一)安丰钢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按程序申请项目销号,采取租用唐山隆升公司铁路专用线和新能源车运输结合方式实现运输结构调整。

(二)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采取租用河北滦县金源工贸有限公司专用线、秦皇岛武山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和新能源车运输结合方式,实现运输结构调整。同时,加快项目建设,将既有3道和5道作为到发线直连企业货场,2022年12月底前实现通车运行。


钢铁是河北省的支柱产业,十年前的河北,炼钢产能峰值时达3.2亿吨,约占全国四分之一。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过多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十年来,通过压减产能、整合重组,河北钢铁冶炼企业如今已从123家减至39家,钢铁产能减至1.9亿多吨。河北以钢铁行业为突破口,在重点行业开展环保绩效创A,引领企业深度减排、绿色转型。

此次针对生态环境部反馈的河北钢铁产业存在的以停代拆、偷梁换柱、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产量远大于设计产能等问题,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均给出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希望存在问题的钢企能按照整改任务清单及时整改到位,为绿色美丽河北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