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7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市组织召开了《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5部分:耐候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六项国家标准审定会,来自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钢结构协会房屋建筑钢结构分会、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中钢石家庄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秦皇岛佰工钢铁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35家单位的近70名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由全国钢标委基础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持。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标准编制组对《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修订GB/T 34560.1-2017)、《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700-2006,GB/T 3274-2017,GB/T 3524-2015,GB/T 14292-1993,GB/T 34560.2-2017)和《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34560.6-2017,GB/T 28414-2012)进行了汇报。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标准编制组对《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1591-2018,GB/T 34560.3-2018)和《结构钢 第5部分:耐候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4171-2008,GB/T 34560.5-2017)行了汇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标准编制组对《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整合修订GB/T 16270-2009,GB/T 28909-2012,GB/T 34560.4-2017,GB/T 36171-2018)进行了汇报。标准送审稿经与会专家的逐条审查,最后获得了一致通过。
GB/T 1591.1《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是对GB/T 34560.1-2017《结构钢 第1部分:热轧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增加了详细的牌号表示方法、小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的要求、冲击试验的取样位置要求、厚度方向性能试验结果的复验与判定规则,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订货内容、化学分析方法、钢带及其剪切钢板表面质量的要求、拉伸试验保留两个轧制面适用的厚度范围。
GB/T 1591.2《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是对GB/T 34560.2-2017《结构钢 第2部分:一般用途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GB/T 700-2006《碳素结构钢》、GB/T 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 3524-2015《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和GB/T 14292-199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条钢技术条件》的整合修订。本次修订增加了不同牌号的合金元素含量、横向冲击等要求,更改了氮含量、Q460C牌号锰含量、部分牌号的力学性能要求,删除了商品坯、Q450C牌号及相关要求。
GB/T 1591.3《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是对GB/T 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GB/T 34560.3-2018《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的整合修订。本次修订更改了部分牌号的化学成分、拉伸性能、冲击性能的要求,更改了组批规则,删除了热轧交货状态的牌号。
GB/T 1591.4《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是对GB/T 16270-2009《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GB/T 28909-2012《超高强度结构用热处理钢板》、GB/T 34560.4-2017《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和GB/T 36171-2018《改善成形性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的整合修订。新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Q1030Q~Q1500Q钢级、横向冲击吸收能量、改善成形性结构用钢、厚度方向性能的要求,更改了部分钢级的化学成分、拉伸和冲击试样取样规定、力学性能组批规则。
GB/T 1591.5《结构钢 第5部分:耐候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是对GB/T 4171-2008《耐候结构钢》和GB/T 34560.5-2017《结构钢 第5部分: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的整合修订。本次修订扩大了厚度范围,增加了Q390NH、碳当量、厚度方向性能的要求,更改Q415NH钢级为Q420NH钢级,更改下屈服强度为上屈服强度,更改了“高耐候(GNH)”的名称,更改了部分牌号化学成分、拉伸性能、冲击性能、非金属夹杂物的要求,删除了冷轧钢牌号。
GB/T 1591.6《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是对GB/T 34560.6-2017《结构钢 第6部分:抗震型建筑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和GB/T 28414-2012《抗震结构用型钢》的整合修订。本次修订更改了牌号表示方法、部分牌号的化学成分、碳当量、焊接裂纹敏感性指数、屈服强度、屈强比、无损检测、厚度允许偏差的要求,扩大了厚度范围,删除了其他碳当量公式和要求的规定。
本次结构钢领域标准修订将原有16项现行国标整合精简为6项《结构钢》系列新标准,是我国钢铁领域标准体系优化的重要成果。新标准采用“1项通用技术通则+5项专用技术要求”的模块化设计,解决了过往标准数量繁杂、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执行依据。GB/T 1591《结构钢》系列标准对接ISO 630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钢铁产业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既实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又能满足国内行业发展需求,将为我国钢铁产业高质量转型和结构材料领域创新升级提供关键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