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4日),小知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了解到,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计划号:20262052-T-469)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8月2日。
依据《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署名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73号),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前言中应当列出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同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应当包含起草单位、起草人以及各自完成的工作。因此,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同时,标准起草组组成和分工理应同步公开。
标准起草组由8家单位组成,具体包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我们可以看到,起草组覆盖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版社和社会团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小知并未在编制说明中找到起草组的具体分工,这显然是不符合国标委发〔2025〕73号文件规定的。

《团体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基本信息截图
另外,小知还注意到,标准代替关系与立项计划有变,将以二合一的形式进行修订代替。《团体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将代替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和GB/T 20004.2-2018《团体标准化 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并以GB/T 20004.1-2016为主,整合GB/T 20004.2-2018。同时,标准功能类型由指南标准调整为规范标准,标准内容直观的变化,就是条款表述将由“宜”和“不宜”调整为“应”和“不应”,由提建议改为提要求。

《团体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前言截图
标准编制说明中还提到,标准计划在2026年完成,要知道,国家标准委是在今年4月28号正式下达的计划,足见制定本标准的迫切性,而且,起草组建议本标准发布后,设置2个月的过渡期,相比一般6个月的过渡期,可以说留给社会团体的缓冲期也是偏紧凑的。甚至编制说明的标题已经明确标准发布后的编号为GB/T 20004-2026。

《团体标准化 良好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截图
至于标准征求意见稿,小知还没仔细看标准正文,只是看到封面,小知就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仓促感。首先是左上角CCS号空缺,其次是“团体标准化”的英文译名不恰当(看到术语后发现英文对应词不一致),然后是“规范”的译名不恰当,GB/T 1.1-2020中6.1.4.2推荐从表1中选取译名,一般采用“specification”,而不用“code”一词,规程的译名推荐用“code of practice”,二者有明显不同。最后是征求意见稿完成时间标注为“2026-06-03”,可能草案完成当天即启动了征求意见,计划在2026年完成,周期确实紧张。
关于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小知将在详细研究后再与各位读者交流,敬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