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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要重视基础研究!

2026-05-06 09:08:24

来源:学析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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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能长多高,取决于它的根扎得有多深。标准化事业这棵大树,它的根脉不在别处,就在对自身规律持续追问的基础研究之中。

202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深刻指出:“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以“总机关”为喻,揭示了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任何一项事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都必须回到它最基础、最底层的逻辑中去寻找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这一重要论述,为各行各业的基础研究工作标定了方向。标准化工作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为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同样有着属于自己的基础研究需要深耕——关于标准形成的内在机理、标准演进的客观规律、标准实施的真实效果、标准化活动的方法论与原理,这些追问构成了标准化事业行稳致远的根基性命题。

(一)

要理解标准化工作基础研究的分量,先要看看标准化事业走到今天,那些支撑它的底层认知从何而来。

翻开世界标准化发展史,那些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标准,无一不是建立在对标准化工作本身的深刻认知之上。从泰勒对工时的科学分析为标准化作业提供方法论启示,到休哈特以统计过程控制理论为质量控制标准奠定数学基础,再到戴明将标准化内嵌于“计划—执行—检查—处理”构成的持续改进管理循环,这些来自管理学、统计学等邻近学科的思想资源,为标准化工作注入了重要的方法论滋养。

而在标准化领域内部,国际标准化组织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成立标准化原理研究常设委员会,标志着人类开始把标准化活动本身作为一个严谨的学术对象来审视。在此推动下,日本、法国、英国、联邦德国等也相继启动了类似研究。197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了桑德斯所著的《标准化的目的与原理》,从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等维度深刻揭示了标准化活动的内在逻辑,在国际标准化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同年,日本学者松浦四郎出版《工业标准化原理》,对标准化的经济效果进行了开创性分析,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标准化活动过程的基本规律,提出了十九条原理,为后续研究开辟了方向。

在中国,标准化基础研究同样有着扎实的积累。2007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编著的《标准化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系统探讨了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标准对综合国力的贡献率、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标准经济效益的评价方法等重大课题。

2011年,中国标准化专家李春田编著的《现代标准化方法——综合标准化》,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为理论基础,系统阐述了综合标准化理论体系和实践路径。此后,该书英文版出版发行,将中国标准化的理论和实践分享给世界。国家术语、图形符号标准体系建设等基础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标准化基础科研不断向纵深推进。

正是这些专门探索,使标准化从一种朴素的经验活动,逐渐生长为一个拥有自身知识体系的专业领域。

那么,标准化工作的基础研究,究竟在研究什么?从一项标准的形成机理,到这项标准实施以后的效果评价,再到成千上万项标准构成的体系演进规律,最终上升到对标准化活动本身的原理性追问——这四个层次,构成了标准化基础研究由对象到自身、由微观到宏观的完整认知框架。

它在研究标准形成背后的逻辑:一项标准从无到有,边界划在哪里、指标定在什么水平、是应当统一还是应当留有空间,这些判断不能只靠经验感觉,需要有对标准化方法论的深入研究作为支撑。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导起草的GB/T 1系列、GB/T 20000系列等国家标准,就属于这类“根标准”。它们本身不是产品标准或技术标准,而是关于标准如何制定、标准体系如何构建的基础规则,是标准化活动自身的方法论沉淀。

它在研究标准实施以后的效果:标准发布不是终点,它落地以后究竟带来了什么改变、产生了怎样的效益、在什么条件下效果最好,这些追问需要严谨的评估方法和长期的数据积累。

它在研究标准体系演进的规律:成千上万项标准之间如何协调、如何衔接、如何避免冲突,当一个产业发生变革时标准体系如何回应,这些结构性的问题需要系统性的思考和研究。

它还在研究标准化活动本身的原理:标准化是什么、它的边界在哪里、它与技术创新是什么关系、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什么位置,这些基本理论问题决定了我们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深度。正如当年对标准化经济效果的研究催生了日本工业标准的质量跃升一样,今天对标准实施效益的追问同样关乎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根基。

说到底,标准化不是在真空中“写文本、定规矩、发文件”。它是经济运行中真实发生的一项活动,这项活动有自身的规律、有自己的逻辑、有可评价的效益、有需要遵循的原则。而基础研究的任务,就是把这些规律、逻辑、效益、原则说清楚、讲明白、验证透。

(二)

追问这些底层问题并非学术清谈,现实正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性给出回答,为什么这件事在今天如此重要?

答案要从两个方向找。一个方向是标准化工作自身的发展阶段,另一个方向是时代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内在的转型需求与外部的发展压力,同向发力,将标准化基础研究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先看自身的发展阶段。我国标准化事业经过数十年建设,已经形成了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标准总量位居世界前列。当数量积累到一定规模,质量提升就必然成为主要矛盾。标准的科学性如何保证?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如何实现?标准的实施效果如何衡量?这些不是靠发布更多标准就能回答的问题,它们需要在基础研究层面找到方法和工具。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标准化发展正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实现“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这一转变本身就呼唤着对标准化工作规律的更深把握。

《纲要》提出的四个转变,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每一个转变背后,都有大量的基础性问题需要研究清楚。

近年来在部分领域开展的存量标准复审清理和标准体系精简优化工作,就是在实践中对“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这一命题的回应,而如何建立科学的标准评估与退出机制,正是标准化基础研究需要持续深耕的课题。

再看时代提出的新要求。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的标准化需求急剧增长。

标准化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技术迭代越来越快,标准制定速度怎么跟上?产业边界越来越模糊,标准体系怎么跨领域协调?应用场景越来越多样,标准实施怎么在不同条件下保持有效性?这些都不是简单套用既有经验就能回答的。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化理论、方法和政策研究”,正是对这一时代要求的清醒回应。

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共性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将标准化基础研究纳入制度化的推进轨道。与此同时,我国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从标准的学习者到参与者再到引领者,这条进阶之路越往前走,越需要我们对标准化工作自身规律有深刻的认识:在国际标准竞合中,话语权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技术实力,还取决于对标准化规则的理解深度和运用能力。

这种认识的深化,既服务于自身发展,也意味着一个国家开始为全球标准治理贡献基于自身研究积累的方法论智慧。中国在标准化实践中所积累的标准体系构建方法、标准实施效益评估经验,正在为更多正在构建标准化体系的国家提供可借鉴的思路。对标准化工作底层规律认识得越深,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就越从容。

我国标准化实践取得的进展,也印证了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比如,在新能源、智慧电网、脑机接口等领域,2025年我国共牵头制定发布ISO、IEC国际标准285项,较2024年增长26.67%;“十四五”期间累计牵头制定并发布ISO、IEC国际标准共1183项,比“十三五”时期增长88.1%。2026年4月,由我国牵头提出的全球首个人形机器人数据集国际标准在ISO成功立项,实现了人形机器人国际标准制定和机器人国际标准工作组建设两个“零的突破”。

在这些成绩的背后,是对“标准从哪里起步、向何处演进、在哪个节点发力”的长期研究积累。反过来看,如果标准化工作基础研究跟不上,对标准的形成规律、实施效果、协调机制缺乏深入研究,标准化工作就容易陷入“凭经验、靠感觉、跟着走”的被动状态。正因如此,标准化工作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把目光投向自身最底层、最基础的那些问题。

(三)

把追问变成行动,把认知化为力量。

让基础研究渗透到标准化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这需要制度、实践、国际舞台和人才的协同发力。

在制度建设上,为标准化基础研究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加强标准化理论、方法和政策研究”,这不是可有可无的补充说明,而是对标准化工作基础研究重要性的确认。《标准化法》明确规定“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深入调查论证”这六个字,就是对基础研究的法定要求。在标准立项与研制环节,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并在前沿新兴领域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对标准立项、制定、实施、反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研究。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力,以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推动标准质量提升,以标准化试点建设检验标准实施效果,制度设计的生命力在于运转,让研究的力量渗透到标准化活动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制度保障才能真正转化为研究实效。

在实践转化上,打通从基础研究到标准化实践的通路。研究的价值不只在论文本身,而在于它能否让标准更科学、更有效。标准化工作有一个重要方向叫“标准验证”,通过对标准关键技术指标进行多场景测试、多批次验证,用数据检验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标准验证点是对标准技术要求、核心指标、试验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的专业机构,主要承担建设标准验证技术体系、提升各类政府颁布标准的质量、推动验证技术国际交流合作等功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部署推进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已批准设立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环保低碳等重点领域的国家标准验证点。

从“凭经验写标准”到“用数据验标准”,这个转变走了一条从基础研究到实践能力转化的路。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4929项,同比增长56%;围绕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兴产业部署了167项关键技术标准研制;面向人工智能领域启动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脑机接口、元宇宙、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领域组建标准化技术组织39个。这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标准体系怎么设计、标准之间怎么协调、标准实施怎么评估——都离不开标准化基础研究提供的理论指导和工具支撑。

在国际舞台上,以扎实的基础研究赢得话语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机构本身就有大量关于标准化方法论、标准效益评估、标准协调机制的研究工作,这些研究成果以指南、手册等形式公开。参与这些研究工作,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交流,更是对国际标准化规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的塑造。

2025年,我国向ISO、IEC提出国际标准提案505项,较2024年增长15.83%;“十四五”期间累计提出国际标准提案1740项,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2.12%。

505项提案,15.83%的年增幅——这组数字的背后,是中国对国际标准化规则理解深度和运用能力的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已明确将对照“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新材料、航天航空、低空经济、具身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继续推进相关领域国际标准研制。

在国际标准化舞台上,标准文本背后是方法论,方法论背后是基础研究积累。对标准形成规律、实施效益、协调机制研究得越深,我们在国际规则塑造中的表现就越从容。

在人才队伍上,为基础研究培养和储备力量。标准化基础研究需要一批既精通标准化理论、又熟悉标准化实践的复合型人才。《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由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各方面专家组成,这本身就是标准化基础研究成果进入标准制定主渠道的制度保障。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导起草的GB/T 1系列、GB/T 20000系列等“根标准”,构成了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础规则体系。他们坐得住冷板凳,也走得到第一线,在实验室与标准会场之间往返,把理论研究的成果一步步转化为标准文本中的技术条款。

2023年11月,国家标准委、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推广“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模式、培养选拔标准化领军人才、加强标准化普通高等教育、推进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等作出系统部署。

这一计划的实施稳步推进了标准化人才培养的制度化进程。但也要看到,专注于标准化基础研究的专业人才仍然稀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标准化机构应当协同发力,通过加强标准化相关学科建设、开展系统化培训、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等相关方式,为标准化基础研究源源不断地输送力量。

他们既是标准化基础研究的承担者,也是研究成果向标准化实践转化的桥梁。近年来,一批围绕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化方法论、标准实施效益评价的研究课题陆续推进,参与其中的科研人员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反复往返,正在成长为标准化基础研究的中坚力量。

(四)

强化标准化基础研究,除制度、实践、国际舞台和人才这些“培根”的维度,还需要警惕几个“修枝”的倾向。

首要的是,不能把基础研究和标准化实践割裂开来。标准化基础研究追问的是标准化活动的规律,脱离了标准化实践,研究就成了空中楼阁。反过来,标准化实践如果缺少基础研究的支撑,就容易在低水平上重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在实践当中发现规律、把规律用于实践”的循环往复,而非“一个搞研究、一个干实务”的分工分家。基础研究需要紧密对接标准化实践需求,研究成果需要及时转化为标准化工作的实际能力。

更深层的课题在于,处理好研究的探索性与标准的规范性之间的关系。标准化活动追求的是在一定时期内的规范性和稳定性,而对标准化规律的研究往往具有探索性和反思性。研究推动认知不断深入,这种深入可能意味着对既有做法的调整甚至修正。这并不矛盾。好的制度安排应当给基础研究留出探索的空间,让它敢于追问、敢于验证、敢于提出新的认知;而好的基础研究也应当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为依归,让研究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分层施策是化解这一张力的重要路径。对基本原理层面的探索保持宽容的学术空间,对应用方法层面的研究与标准化实践紧密对接。对前沿新兴领域的标准研究以方法探索为主,对成熟领域的标准研究以验证优化为主,让标准在基础研究的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功能。

尤为重要的是,以耐心涵养长期的学术积累。标准化基础研究不是靠“突击”能出成果的领域。对标准形成规律的把握,需要长期的数据积累和持续的跟踪观察;对标准实施效益的评估,需要在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下反复验证;对标准化方法论的创新,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多次往返。

这就需要有“板凳甘坐十年冷”的定力。在科学史上,每一次证伪都让人类更接近真理;在标准化基础研究中,每一次认真探索都在为标准化事业积累认知的资本。对于那些长期扎根于这一领域的学者和专家,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和耐心。尊重对规律的持续追问,就是守护标准化事业的长远未来。

不仅要有耐心涵养积累,还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标准化工作的边界本身也在不断拓展,这意味着研究视野必须随之打开。从传统的工业、农业领域延伸到服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新领域,标准化活动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变化。标准化基础研究不能固守在过去的认知框架里,而要随着标准化实践的发展不断更新自己的问题意识和方法工具。

标准化是什么、它的边界在哪里、它的作用机理是什么…这些看似基础的问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答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将标准化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课程,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其深意不仅在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也在于为基础研究的代际传承培育土壤。保持对基本问题持续追问的能力,便是标准化基础研究最深沉的生命力。

(五)

走到这里,我们可以回望得更远一些了。

从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标准化原理研究常设委员会,到今天我们在国家治理的层面讨论标准化基础研究,七十多年的探索反复验证了一个道理,一个朴素到容易被忽视的道理:标准化工作的基础研究,说到底是标准化事业对自身活动的自觉。一项事业从自发走向自觉,从经验积累走向理论建构,从“照着做”走向“知道为什么这样做”,这个转变本身就是一个领域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标准作为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对这项制度自身规律的探究,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当一个国家对标准化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深度,它不仅能够更好地服务自身发展,也能够为全球标准治理贡献更有价值的智慧。

2026年5月1日起,1071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涵盖移动通信终端可靠性、教育机器人、脑机接口、北斗芯片等新兴经济领域。

2024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提出新制定人工智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推动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的企业超过1000家。

每一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都需要回答“边界在哪里”“指标怎么定”“效果如何评”这些基础性问题。

从2026年1月起,已有320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涉及综合、农业、医药、能源、机械、电工等多个领域。

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而这种支撑力的背后,是对标准化工作规律的持续探究和不断深化。

正如2024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3.6万亿元,其中基础研究经费达2497亿元,占比6.91%——各行各业的创新发展都离不开基础研究的支撑,标准化领域同样如此。正如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的:“我们要建成的科技强国,应当具有居于世界前列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拥有强大的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持续产出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标准化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本身就是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标准化基础研究,正是这一事业行稳致远的根基所在。

标准化工作要重视基础研究。这个命题看似朴素,却蕴含着对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深刻自觉。标准化活动有自身的规律需要认识,有自身的方法需要创新,有自身的效益需要评估。当对规律探究不断深入,标准就不再只是技术文件,而成为标准化工作者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深刻把握的集中体现;当标准化基础研究的成果源源不断地滋养标准化实践,研究工作就不再束之高阁,而是在标准化事业的大地上扎下根来。

这条从认识规律到提升能力、从提升能力到更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服务国内到参与国际治理的通路,是中国标准化事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沿着这条路走下去,需要脚踏实地,也需要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把每一个标准化基础研究课题都做扎实;仰望星空,让标准化基础研究始终保有对未知规律的探究热情和对实践经验的理论回应。从跟随学习到自主探索,从参与规则到贡献智慧,这是时代赋予标准化工作者的使命。

当对标准化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当基础研究的成果不断转化为标准质量的提升,我们有理由比任何时候都更坚定地相信——标准是今天的秩序,对规律的认识是明天的可能。守护这种认识的可能,就是守护中国标准化事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