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江苏省环境科学院提出,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归口,江苏省环境科学院、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等共同牵头起草的《转炉炼钢工序碳排放核算规范》团体标准,经立项、调研、起草、预评审和修改完善后,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对这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8月1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邮寄至标准编写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请予支持。
联系人:蒋莉;电话:025-84490768;邮箱:jsgt003@126.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58-2明御大厦7楼
江苏省钢铁行业协会
江苏省钢铁及金属新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