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主导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委科办发〔2026〕12号
各省重点实验室(筹)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上探索新途径,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省科技厅围绕六大新兴支柱产业和六大未来产业领域,开展了企业主导省重点实验室筹建工作。在组织开展申报受理、评审考察、结果公示等工作基础上,经省委科技委同意,遴选出39家纳入筹建范围的企业主导省重点实验室,各主管部门所主管实验室(筹)名单详见附件。
省重点实验室(筹)是省级平台载体的后备生力军,采取“筹建—去筹—运行—评估”的方式建设,筹建期二年,期满后组织去筹评估,成功去筹的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开展建设运行,并根据去筹评估结果安排支持经费;建设运行期三年,期满后按要求参加省重点实验室标准评估。
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按照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相关标准,扎实开展筹建工作,加大前沿科技投入,注重实体化运行,以筹促建促创,全面提升企业牵头省重点实验室科研水平和创新效能,努力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抢占产业科技创新制高点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纳入筹建范围的企业主导省重点实验室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