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韩国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厚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7.91至38.02%不等。据初步裁定,对中国宝武钢铁征收反倾销税为27.91%,江苏沙钢为29.62%,湘潭钢铁、厦门国贸控股为38.02%,其他钢企供应商为31.69%。
2月21日,越南第460/QD-BCT号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中国的某些热轧钢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据此,对被调查中国产品适用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9.38%至27.83%不等。
韩国、越南均是我国钢材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此次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将直接增加中厚板、热轧卷板生产企业的出口成本,导致相应产品对该国出口受阻,进一步加大国内市场竞争。